珍爱生命,远离溺水伤害
夏季来临,天气渐热,汛期将至,是溺水事故的高发时期。近来已经有个别地方学生不注意安全而发生溺水死亡的事故,给学生家庭带来了了无尽的伤痛和无法弥补的损失。这些惨痛的教训务必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。为了防止此类事故的发生,作为家长或学生的监护人,我们希望要从这些溺水事故中吸取教训,增强安全防范意识,关注孩子的课余生活,在学生的课外和节假日期间,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责任,加强孩子安全监管,严格约束好自已孩子,以杜绝此类事故的发生。
游泳是青少年喜爱的一项体育运动,但同时又是风险性较大的运动方式,稍有不慎,就有可能发生死亡事故。因此,各位家长应该掌握了解一些预防溺水和游泳安全的常识,注意经常给孩子以这方面知识的教育。要有效地防范溺水事故的发生,一定要做到“七个不”:不私自下水游泳;不擅自与同学结伴去游泳;不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下的情况下到河、湖、溪、塘和水库等去游泳;不到无安全设施、无救护人员,无安全保障的水域去游泳;不到不熟悉的水域去游泳。不在上下学的途中下江河、山塘、水库、水坑等危险水域玩耍嬉戏;不盲目下水施救。要反复告诫学生:发现险情要相互提醒,劝阻并报告,发现同伴溺水时应立即呼喊大人营救,不宜盲目下水营救,参加游泳必须要有教师的组织或家长的陪伴,而且应具备必要的安全防范条件,游泳之前一定了解游泳安全知识,学习防溺水安全的基本常识,掌握有关溺水自救和急救方法,并做好充分的准备。
同时,夏季汛期期间,要注意防雷雨、防台风暴雨,水涝时要避开排水管洞。假日或周未外出,要注意避开容易发生溺水危险的水域(如沟、河、渠、塘、溪、水库、建筑工地水坑等)。同时我们郑重地重申;在校内期间,没有统一的组织和安排,学校禁止任何同学擅自到任何游泳场所或水域去游泳,在校外期间,没有家长的陪伴,不要让孩子私自下水游泳。希望各位家长在百忙之中不要忽视了这一点。
各位家长,孩子是您们的希望,国家的未来,孩子的安全应当的我们首要关注的事情。也许我们的工作很忙,没有时间陪伴孩子,也许我们的事情很多,无法留在孩子身边。但这些都不成为我们放松孩子安全教育、安全监护的理由。在平时的生活中我们万万不可麻痹大意,多一分的清醒和警觉,可以避免可能导致的后悔和遗憾。多找一些时间和方法,给孩子以安全教育和监管,可以为孩子创造一个安全的空间。让我们携手努力,多给孩子一些用心和爱护,共同保障他们的安全,让他们远离危险,健康快乐地成长!
福建莆田航海职业技术学校
2013年6月21日 |